自然资源部公布
《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
严守底线的通知》
具体规定包括以下10个方面
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作为用地依据 |
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控约束 |
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要求 |
规范耕地占补平衡 |
稳妥有序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|
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|
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 |
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 |
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处置力度 |
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|
➤针对个别地方不顾立地条件强行开发,造成生态破坏的问题
➤针对超大、特大城市“摊大饼”式无序蔓延的问题
《通知》明确要求省、市、县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中,要避免“寅吃卯粮”,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,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的约束作用。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空间使用上,要为“十五五”“十六五”期间留下一定比例的增量空间,并对年度增量空间使用规模作出限制,督促地方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结构、布局和时序,推动城镇集约发展。
➤针对园区土地利用率不高的问题